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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落实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13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落实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鲁环办函〔2021〕1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的重要举措。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省生态环境厅结合部门特点,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政务公开重点事项和要求,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夯实基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明确了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公开发布《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时公布“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二是及时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重点做好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水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信息、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等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四是做好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二)围绕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持续推进重点公开。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向社会承诺事项等的完成情况。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等公开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并及时调整完善。

  (三)持续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申诉工作渠道。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拓展山东生态环境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影响。三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内容维护、多元展现模式创新等工作,加强管理和服务公开。四是推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五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融入机关办文办会。

  (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及时更新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及时公开干部任免信息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度培训计划等人事信息。三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交易等财务信息。四是全面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其他信息公开。

  

  有关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落实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107/t20210713_367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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