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丨山东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今年年底前覆盖半数产能_政策解读_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推动水泥、焦化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根据两个《提升方案》,2025年底前,力争全省50%的水泥熟料产能、60%的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区域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焦化产能完成改造。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水泥、焦化产能投产时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对全部生产环节(矿山开采及输送、原料破碎等)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实施全流程升级改造,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明确了全面排查明确改造任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3方面重点任务。根据方案,山东省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税收、金融、差别化电价、差异化管控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协助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包括有组织超低排放、无组织全流程收集治理、物料运输清洁化、监测监控及环境管理规范化。
《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明确了全面排查明确改造任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3方面重点任务。根据方案,山东省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税收、金融、差别化电价、差异化管控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协助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丨《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丨《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504/t20250429_48189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