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4家企业完成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tzgg/202102/t20210219_1627245.html